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环节,为规范实验课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完成实验教学计划,特制定如下工作规程。
第一条、实验室指导教师的职责
1、指导教师须提前到实验室,不迟到或早退,认真填写工作记录。
2、指导教师协助值班人员搞好机房的维护管理工作,在上机指导学生期间,应注意收集有关计算机硬件及软件方面出现的问题,报告给值班人员,以便维护人员维护或维修。
3、指导教师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,维护好机房的正常教学秩序。
4、指导教师须在学期的第一周内与系统维护人员联系,提供本学期所用教学软件。
第二条、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
1、按照要求例行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,使实验室设备经常性保持100%完好率。
2、对发现的硬件、软件故障应及时处理,确保实验的正常进行。
3、系统维护人员应根据教师的要求安装所用的教学软件。
4、设备维修好后应认真填写《仪器设备维修记录》。
5、应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。
第三条、实验室值班人员的职责
1、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机房,开通电源,做好上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,不允许迟到早退。
2、认真填写《值班情况记录表》。应注意收集有关计算机硬件及软件方面出现的问题予以登记,并说明故障发生的情况,以便设备维护人员维护或维修。
3、搞好机房的维护管理,监督学生是否有违反“实验中心安全卫生制度”的行为,如有则应制止,并要求学生予以改正。
4、值班人员在学生上机结束后,应仔细检查每台计算机是否已正常关机。避免不正常关机和拉闸断电,而造成计算机操作系统崩溃和设备损坏。
5、 应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。
第四条、实验室工作人员违规处理
1、若发现实验课指导教师及值班人员有迟到、早退或做其他与实验教学无关的事情,则视情节轻重,由学院进行批评、教育,对发生违纪现象并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上岗资格。
2、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未能按照要求,对实验室设备进行维护,影响到正常的教学任务,则视情节轻重,由学院进行批评、教育,对发生违纪现象并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上岗资格。
重庆大学计算机学院
2018年9月